一、依據本府113年3月8日府教課字第1130047999號函辦理。
二、旨案計畫執行期程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請於執行期程結束後1個月內檢附經費結報表、成果報告紙本(電子檔請傳送至ycwang1002work@gmail.com)報府辦理核銷,如有剩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
三、尚未繳交名單:
(一)結報表:化仁國中、自強國中、光復國中、壽豐國中、秀林國中、國風國中、玉東國中、明禮國小、嘉里國小、南華國小、銅蘭國小、文蘭國小、卓溪國小
(二)成果報告:化仁國中、自強國中、富北國中、富源國中、光復國中、壽豐國中、秀林國中、國風國中、美崙國中、玉東國中、明禮國小、嘉里國小、南華國小、港口國小、德武國小、水源國小、銅蘭國小、文蘭國小、馬遠國小、卓溪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