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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有關114學年度清寒原住民助學金申請將於9月1日至9月30日截止,敬請貴校協助轉知所屬原住民學生辦理申請,請查照。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及該會 114 年 8 月 28 日原民教字第 1140044373 號號函辦理。

、    114 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平臺網址為https://cip.ntcu.edu.tw ,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與家長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    114 學年度「系統帳號登入」辦法修正如下:

  1. 原在新學年度系統會恢復登入密碼與學校代碼相同,現行因資通安全執行之考量,故將「不再重新設定」;亦即請詢問前一位承辦人登入之密碼,進入系統去修正基本相關資料,修正承辦人個人基本資料及 Email 帳號。請老師確認學校單位資訊資料,如承辦人連絡資訊,學校之存款,銀行資訊,修改學校人數,原住民學生人數等,以利行政作業。
  2. 每所學校只有 1 組固定帳號(學校代碼)。
  3. 請各校業務交接時,新承辦人需至系統更新「新承辦人員之相關資料」及「變更密碼」。
  4. 學校如忘記密碼,請填寫以下資料:學校縣市/學校名稱/學校代碼/新承辦人員/聯絡電話/電子信箱,以電子郵件 e-mail 詢問(電子信箱:apcntcu@mail.ntcu.edu.tw)。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 50 萬元以下者。

本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 1,500 元整(即每學年 3,000 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 2,000 元整(即每學年 4,000 元整), 亦即「收款收據」將依上、下學期實際 (轉入或轉出)學生人數分別開立 2 張。

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證明文件影本黏貼表要黏貼主要照顧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並簽名或蓋章。

-----------------------​​​​​​請承辦老師務必核對申請人姓名、其父母姓名、身份字號及申請人原住民之身份註記,以利審核及勾稽作業之執行-------------------------------------

七、學生簽單:完成系統裡學生申請資料後,再由系統申請文件管理-列印-學生印領清冊簽單印出,上、下學期都需請學生親自簽名。

八、各校如有需要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存影本。

九、本案相關申辦作業規定及書表電子檔,可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助學金申請暨核發作業網站(網址: https://cip.ntcu.edu.tw )詳閱瞭解樣本範例及下載。

十、特殊狀況申請表者,需有以下情況:如父母失聯不負照顧養育責任、父母入獄、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由其他親屬照顧養育等情況。請各校本權責審核用印,可作為替代該生證明文件之用。

十一、所有新版申請表、特殊狀況證明書、新系統操作手冊等,請至網頁上之「資料下載區」下載(https://cip.ntcu.edu.tw/download)9 30 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於期限內送至

       中心承辦學校花蓮縣花蓮市信義街 1 號信義國民小學賴美智組長:

  • 學校代碼、案件流水號、學校名稱等務必填寫。
  • 將申請學生資料依申請系統中流水號排列。
  • 申請表之資料、父母及學生簽名請以原子筆簽名,勿使用鉛筆書寫。
  • 學校承辦人簽章。
  • 學生簽名不可潦草,可以蓋章代替簽名。
  • 特殊狀況申請書務必由學校各處室簽章。
  • 如果離婚,父或母有再結婚,繼父或繼母,以黏貼之身分證影本上配偶欄註記為依據,列入家戶成員。
  • 黏貼父母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之申請表與學生印領清冊簽單,請依序分開放,請勿訂在一起,以利後續作業。
  • 請依據學生紙本申請資料,同時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系統申請網路填報作業。
  • 一般申請表與特殊狀況申請書只能擇一,請勿同時附上。

十二、請承辦老師於送件之前先核對學生申請資料,以利中心承辦學校之審核。

十三若有未竟事宜,請電洽信義國小組長賴美智,電話:03-8331163 分機 229 。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林易賢
連絡電話: 8462860#224
公告時間: 2025-09-01 08:54:00
最後修改: 2025-09-08 08: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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