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鼓勵本府各單位員工及所屬單位人員消費合作社或委外進駐之販售門市轉型為綠色商店。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0 年 9 月 5 日府環綜字第 100157399 號函辦理。
二、全民綠色消費之推動,除各機關率先實施綠色採購外,亦請輔導員工消費合作社或委
外進駐之販售門市轉型為綠色商店,讓機關員工、洽公民眾有更多機會體驗綠色採購,
同時宣導綠色消費觀念,並鼓勵優先採購,共同為捍地球盡一份心力。
三、有關綠色商店申請規範、程序,可至綠色生活資訊網查詢,或電洽 0800-026-945 綠色生
活諮詢專線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