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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請吉安、平和、美崙、自強、秀林、新城、壽豐、鳳林、光復、富源、瑞穗等國中於112/11/14(二)前繳回112年度用人費用賸餘。

請吉安、平和、美崙、自強、秀林、新城、壽豐、鳳林、光復、富源、瑞穗國中等十一校,依表列「用人費用繳回」欄金額開立「公庫撥補收入」退還之付款憑單,於112年 11 月 14(二)前逕送帳務科賴辦事員欣慧辦理繳庫作業。

主辦單位: 主計處帳務科
承辦單位: 主計處帳務科
發布者: 陳瑀彤
連絡電話: 8227171轉273
公告時間: 2023-11-07 09:10:00
最後修改: 2023-11-07 09:15:56
點閱數: 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