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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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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填 為了解家庭教育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等服務之辦理情形,請貴校於113年5月24日(五)前線上填報相關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1.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8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32401606 號函暨花蓮縣政府 113 年 5 月 13 日府教終字第 1130090623 號函辦理。
  2. 有關本縣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第二條第三項定義:「重大違規事件學生:指違反學校校規達記大過以上處分,並經學校獎懲會議認定者。」請貴校確實填寫 113 年 1 月至 4 月辦理情形數據。
  3. 填報網址: https://forms.gle/K2qnYiUHb1BVACgD6 ,如有問題請洽本中心陳先生 03-8462860#532 。

敬請尚未填報之學校趕緊填報喔~~非常感謝。 

另外本次教育部要求本縣公私立學校均需填報,再請各校協助配合,感謝。

稽催學校名單:

慈大附中國中部、東華大學附小、中原國小、水源國小、銅蘭國小、文蘭國小、西寶國小、新社國小、三民國中
主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承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發布者: 陳奕仁
連絡電話: 03-8462860#532
公告時間: 2024-05-20 11:30:00
最後修改: 2024-05-27 09:51:43
點閱數: 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