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教育】請申辦103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的學校依本府教育處初審結果調整補助經費申請表,並請務必於103年9月22日下班以前依說明事項辦理,謝謝!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7 月 9 日府教輔字第 1030121079 號函辦理。
二、請初審結果調整經費申請表,並於 9 月 22 日下班以前先將電子檔寄送至國教輔導團許玉純老師信箱( e-mail : pure5628@gmail.com ),並經電話(8462860*521)確認後,將核章紙本一式 3 份逕送國教輔導團。
三、各校之補助經費申請表請務必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之格式(詳如附件)。
四、申辦「103 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需調整經費的學校名單如下:
大榮國小、國風國中、東里國中、富源國小、
古風國小、嘉里國小、長橋國小、吉安國小、
中華國小。
五、請申請『遴聘書法專長教學人員』計畫的學校注意:補助經費項目僅限「鐘點費」、「交通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等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