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10 月 7 日臺教授體字第 1130037656A 號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13 日止。
三、公告條款:
(一)球員資格:
(1)曾報名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排球聯賽乙級之轉學生,報名同級別賽事時,學籍不受限制。
(2)應取得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線上學習平台之測驗合格證明方可報名(網址: https://elearning.ctada.org.tw/)。
(二)教練資格(擇一):
(1)應取得至少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C 級教練證照資格且在有效期限內或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 9 條之
1 ,取得特定體育團體、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或其他各級體育團體發給之各級教練證。
(2)持有本部或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該運動種類專任運動教練證書(新、舊制)。
(三)不得同時兼任同一級別兩校教練或隨隊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