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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檢送修正「救生員資格檢定之學科、術科測驗科目、方式 及評分基準」及「救生員複訓程序、項目、方式及評分基 準」公告1份,並刊登行政院公報。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8 月 26 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130300293 號函辦理。

主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張雅惠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350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24-08-28 10:23:00
最後修改: 2024-08-28 10:26:17
點閱數: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