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94560

國家發展委員會修訂「地方創生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請查照。

依據本府 111 年 8 月 8 日府行研字第 1110158122 號函辦理。
主辦單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阮子晏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7
公告時間: 2022-08-09 09:06:00
最後修改: 2022-08-09 09:06:00
點閱數: 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