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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有關「111年度補助偏遠地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宿舍計畫申請作業」,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依據: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4 月 27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00051498 號函辦理。
說明:
一、旨案申請內容及申請程序如下:
(一)補助對象:經教育部核定之偏遠地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
(二)補助項目:宿舍興建工程、宿舍整建工程、宿舍修繕工
程及購置宿舍設備。
(三)申請及審查作業:
1、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7 月 2 日止。
2、直轄市、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所提申請案,應先報經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完成初審作業。
3、單一學校申請補助金額逾 500 萬元者,必要時得由本署視情況,擇校進行實地現勘。
4、獲補助之學校工程經費達公告金額 100 萬元以上者,應先通過本署規劃設計審查後始得辦理發包作業,審查次數,以不超過 2 次為原則。
(四)繳件說明:
1、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檢齊申請計畫書一式 2 份及電子檔 1 份,函送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設計系鍾松晉副教授(地址: 640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副知國教署。
2、直轄市、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檢齊申請計畫書一式 2 份及電子檔 1 份,函報主管直轄市、縣(市)政府;再由該管地方政府彙整併同初審資料,函送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系鍾松晉副教授(地址: 640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副知國教署。
二、有關「111 年度補助偏遠地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宿舍計畫」申請簡報資料及申請書等相關資料表件電子檔,請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網站(網址: http://schoolproject.tw/3-download.aspx)下載。凡所報之相關資料未依規定之附件格式製作者,不予受理。
三、本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整合設計中心-詹子瑩小姐(05-5361523 ,分機 108)。
四、旨揭計畫將優先補助有關宿舍冷(暖)氣之申請案件,請貴校衡酌實際需求後向本府提出申請。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黃偉杰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6
公告時間: 2021-04-30 11:18:00
最後修改: 2021-06-29 0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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