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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39

✽重要公告✽有關「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案,請於112年7月14日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1式2份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辦理核結。

  • 依據本府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5 日府教設字第 1120110080 號函辦理。
  • 旨案依據「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辦理,補助款應核實支給,並請貴校於 112 年 7 月 14 日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1 式 2 份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辦理核結(倘有結餘款請併同以繳款書繳回,並請檢附繳款書影本 1 份供參)。
  • 檢附「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核定表」及「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範例)各 1 份。

稽催學校名單:

花崗國中、國風國中、自強國中、明禮國小、明義國小、復興國小、國福國小、中原國小、新城國中、新城國小、秀林國小、崇德國小、佳民國小、銅門國小、吉安國中、宜昌國中、宜昌國小、稻香國小、南華國小、太昌國小、平和國中、壽豐國小、豐裡國小、志學國小、平和國小、鳳林國中、萬榮國中、大榮國小、光復國中、光復國小、太巴塱國小、豐濱國小、中城國小、大禹國小、立山國小、富里國中、富北國中、東里國中、明里國小、學田國小、萬寧國小、東竹國小
主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吳宣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5
傳真號碼: 8462782
公告時間: 2023-06-06 09:21:00
最後修改: 2023-07-07 13:48:35
點閱數: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