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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報申請112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計畫」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 年 5 月 1 日臺教國署幼 字第 1120056673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轄內教保服務機構辦理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支持教保服務機構於 教保活動課程中推廣安全教育、性別平等教育等多元議題,提升教保活動課程品 質,維護幼兒受教權益;國教署自 111 學年度起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 動轄內教保服務機構辦理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之經費。

三、有鑑於「安全教育」及「生命教育」對於學齡前幼兒之需求及推動具重要性, 爰列為 112 學年度本署指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辦理之議題(至少擇一辦 理),說明如下:

(一)由參與之教保服務機構設計符合幼兒年齡及生活經驗之教學活動,以統整不 分科方式實施,且可參考運用國教署編製「幼兒園安全教育參考教材」(分為交 通、水域、防 墜、防災、食藥及人身等六大安全範疇),供教保服務人員於設 計教保活動課程使用,並於全國教保資訊網提供具安全教育議題專長之專家學者名單,供各教保服務機構執行作為諮詢之參考;生命教育議題部分,可參考國教 署於前開資訊網站提供之生命教育教學示例。

(二)辦理安全教育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所參與之教保服務人員,須參加本署委 請專業團隊辦理之幼兒園安全教育線上研習,以協助其提升安全教育融入教學專 業知能,相關研習訊息將另案函知。

四、旨案由各園依計畫案附格式將提報申請資料免備文於 112 年 6 月 1 日(星期 四)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承辦人信 箱: d16132000@hlc.edu.tw ),程序說 明如下:

(一)檢送「花蓮縣 112 學年度辦理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申請書」。

(二)應於當學年度結束前辦理至少一場次課程觀摩或教學示 例分享會,以促進 交流、蒐集優良教學資源。

五、檢附「花蓮縣 112 學年度辦理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申請書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郭俊辰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3-05-04 09:19:00
最後修改: 2023-05-04 09:22:33
點閱數: 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