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2 年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他園(校)服務作業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檢附 112 年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他園(校)服務作業-達成遷調名單。 三、請達成遷調教保員於 112 年 4 月 24 日(一)下班前至新園所報到並接受人事資格審查。 四、調入及調出學校請依本府 112 年 4 月 20 日府教特字第 1120078449 號函辦理報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