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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公告 有關公立幼兒園於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公幼延長照顧服務專區(以下簡稱本專區)依限完成113年2月至6月期間資料填報及期末清冊造冊(以下簡稱造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依據國教署 113 年 7 月 17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1547 號函辦理。
  • 本府業以 113 年 6 月 19 日府教特字第 1130118516 號函(諒達)請各公立幼兒園至本專區依限完成 112 學年度寒暑假服務日數設定及 113 年 2 月至 6 月收入成本填報在案。
  • 除填報功能外,本專區之清冊造冊功能業建置完竣,檢附修正後操作說明 1 份(如附件 1 )請各園至遲應於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前於本專區完成 113 年 2 月至 6 月之填報及造冊作業,並逐一檢視清冊填報資料之正確性,俾利辦理經費核結事宜。倘未於前開期限造冊完成致補助經費有誤或未能補助者,由貴校自籌經費因應。
  • 截至發文日為止,經檢視各園 113 年 2 月至 6 月之寒暑假服務日數設定及當月收入成本填報資料仍有錯漏情形,請各園檢核填報之服務日數、參與人數、家長繳費收入及所需鐘點費數額等資料之正確性,檢附填報錯誤樣態表 1 份(如附件 2 )供參,填報資料倘有錯誤,修正方式說明如下:
    1. 幼兒園未完成造冊者:得逕至寒暑假服務日數設定或該月收入成本填報功能修正。
    2. 幼兒園已完成造冊者:由本府刪除貴園期末清冊後,通知貴園釐明及修正。
  • 未開辦延長照顧服務,或有開辦但不需申請本署經費者,不用設定服務日數及每月收入成本填報,但仍須至本專區延長照顧服務經費期末清冊新增清冊,金額將呈現 0 元。
  • 檢附相關附件及 113 學年寒假及第 2 學期花蓮縣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核定及撥付一覽表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羅盛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4-07-18 08:51:00
最後修改: 2024-07-18 09:08:20
點閱數: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