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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有關113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以下簡稱幼教專班)報考資訊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8 日臺教師(二)字第 1132601546 號函辦理。
- 113 學年度幼教專班計有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等 12 校辦理,共開設 18 班,招生簡章已於 113 年 4 月 26 日經開班學校於學校網站公告,並於 11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至 112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開放報名,檢附報名資訊及報名 Q&A 。
- 倘報考人過去服務之幼兒園已停業,報考人應填具服務證明書(園所無須用印),並檢附足資證明之文件(含任職園所、職稱及服務年限起訖),送交前任職園所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進行複核。
![〔108483〕[第二次填報][今日截止]有關國教署辦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無障礙設施 設備盤點實施計畫」第二次填報,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8日(三)止,請各校儘速完成資料檢核及補填報,如說明,請查照。](images/left.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