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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提醒 有關112學年度鑑輔會鑑定安置第4次(第1梯次)專業團隊服務通過之學生,若學生下學期仍有專團服務需求,煩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申請(含鑑定安置第4次(第1梯次)鑑輔會)之區間再次進行申請。

若特教承辦老師已在112 學年度鑑輔會鑑定安置第 4 次(第 1 梯次)專業團隊服務這個區間申請,因特通網系統的關係,煩於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申請(含鑑定安置第 4 次(第 1 梯次)鑑輔會)再次進行申請,下學期才會有專團服務。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吳翊慈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4
公告時間: 2023-12-29 16:54:00
最後修改: 2023-12-29 17:15:49
點閱數: 934